《论自由》读后感
纪检组 谭群芳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顾,两者皆可抛。”上述歌颂自由的诗想必很多人不陌生,但是我在初中第一次读到该诗时,并不是很认同,相反三者的顺序简直是倒过来的,自由为最低阶段,此为爱情,最后才是生命,试想一个深陷爱情的人,恨不得天天和爱人在一起,哪里顾得上自由,但如果当天平的两头是爱情和生命时,我想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生命吧,毕竟自己都没有了,有爱情也无从消受了。上述结论的取得也许是我当时生活经验有限,活得太肤浅(记得当时与其他同学讨论起来,众人的意见都与我相差无几)。时间过去十年有余,再看看自己当时的结论,觉得从生命的深度上来考虑,自由的确是有着最高的价值,但从生活的实际而言,结论却依旧。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大致是,在中国人的价值观中自由的名次一直是很靠后的,大致回想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直到晚清才开始真正认识何谓自由,直到今天无论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还是日常工作、生活中自由依旧是一个新课题,无论是当政者、掌权者、上级领导抑或家庭的长辈听到自由一词,心里都难免生出一丝抵抗情绪。但反观西方历史,自由乃是传统,其精神体现在几乎当今西方各国的每一项社会制度中,如何最大程度上保护个人自由乃是亘古到今的课题,从希腊谈起,除去中世纪近一千年的黑暗时代,余下历史无处不闪耀着自由的光辉。那自由是否人的必需品呢?当人的温饱问题未解决时,谈论自由是否有意义?当人解决了温饱而图进一步发展后,自由又有什么意义?或者说更根本的问题在于中西方对于自由的意义相差甚远呢?带着以上问题,我开始阅读《论自由》一书,以下为读后感:
引言
首先,该书共五章,分别为引言、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论社会架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本文教义的应用。在引言中作者交代了文章的背景,即“在人类事务前进过程中来到了这样一个时代:人们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对抗,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也可以简单地说该文章的背景是一个国家已经进入选举制和责任制政府的时期,人们不仅意识到政府权力是可以通过投票或其他政治制度予以限制或更换的,而且更深层次的认识到就算政府权力可以限制,但不代表对自由的限制有所减少,而是该种限制通过其他方式表现出来,即“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的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讽刺的是该文写于十九世纪,历史过去了两百余年,如今的中国却连文章提到的时代还没有进入,我们刚刚摆脱经济不自由的计划经济,仍处于“有限责任政府”和 “社会暴虐”双重控制时代中。从另一个角度中可以看出,文章讨论的对象不是人身自由,而是讨论有关人类灵魂自由的对立面,所以文章的第一章就谈及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在我看来,这一起点已经决定了该文章的高度。
正如引言中作者谈到的“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能够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用的。”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是否能够通过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呢?可惜中国的国情实在过于复杂,有些地方已经进入这一阶段了,有些地方却还必须依靠个别拥有实权的领导的个人道德和智慧才能发挥方使得该地方有所改善,更可怕的是上述两个地方并不是地理意义上的相距遥远,有时就发生在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城市、同一个集体,这就造成了理论上和实践中的混乱。
除了将自由的讨论限制在以上社会基础上外,作者在引言中还排除了对他人利益有损的自由以及基于对他人有益的行为而自身利益有所限制的自由(例如作证),作者认为上述两种自由都应该毫无疑问的被予以限制,这是不言自明的,最后作者将讨论自由的重点放在:“意识的内向境地、趣味和志趣的自由、以及联合的自由。“并认为任何一个社会如果上述三种自由不是绝对的和没有规限的,那就不算完全的自由。”“惟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
第二章
由于作者认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应该是绝对的自由,文章从正文着手开始深入分析保护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意义以及手段,文章精彩之处很多,给我较大触动的有以下两点:
第一、对于社会掌握话语权的少数人认为是“真理”,而社会大多数并未认可是“真理”是否需要进行讨论的问题,其意义不仅在于我们通过讨论认识到了真理,而是通过对真理的讨论使人们主动接受真理,而不是被动接受,更重要在于对该问题的深入讨论可以找到通向真理的道路,或者说离真理更进一步吧。“被动接受……只付以一种淡漠而麻木的同意,仿佛接受它既系出于信赖就没有把它体现于意识之中或者以亲身经验来加以考验之必要,直到最后,它终于变得与人类生活几乎完全没有联系。”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政府提出的很多观点并不是说没有根据,但由于观点、口号在提出前缺乏公开、充分的讨论,很多观点我们只是觉得那无非是当权者又一个口号而已,不论这观点正确与否,与自身没有任何关系,而政府本来想获得民众的反馈尝试无果,原先的计划也只能无疾而终,因此任何新的提法永远停留在口号上,无法真的在民众生活中扎根。长此以往管治者和被管治者的信任被弱化,一旦触及实际利益,双方会因为巨大的观念差距、方法差异而互相抵触,最终政府凭借强力“获胜”,本来是好的出发点,却没有获得好的社会效果,社会资源和精力消耗在猜疑和抗争中,真是一大遗憾。这说明政府或者牢牢控制话语权的人为大多数人预先选择好道路这一做法其实并不明智,需知这道路不是只属于少数人,而是属于大多数人的。没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只凭人类的理性能否做到毫无失误这本身就值得推敲,而且社会缺乏理性讨论的风气和渠道只会导致有发表意欲的公民通过激烈方式表达,而某些领导确本末倒置认为公民缺乏理性讨论所以不对问题展开讨论,这说明双方的信任已经有一定距离了,信任一旦拉开,双方就会带有偏见,而非理性的谩骂、漠视与埋怨只会增加,这对社会又有何益呢?
第二、文章中提到在对真理讨论方式上:“最严重的一些是:似是而非地进行论证,对事实或论据予以压制,把案情的各项因素举陈错误,或者把反对方面的意见表述错误。”如果说前文第一点还可以从某种角度去理解的话,第二点是从讨论态度上就已经否定了对方了。前文已提及讨论必须是对等的,而在我国,在很多实际社会问题上政府一方或强势一方给出的观点犯上述严重错误的比比皆是,例如躲猫猫事件、聂树斌事件、邓玉娇事件无一不是如此,有关发布消息方根本就没有本着查清事件真相的角度出发,而是这些问题只是自己系统的问题,没有必要让民众知道,更遑论背后的真相如何,为什么会这样根本就没有必要追溯下去,因此才如此敷衍,用更严厉地话就是过于低估一般民众的智商,强势方总是如此扭曲地使用话语权甚至剥夺弱势一方发言权,其自身话语权的实际威力和确信度就大打折扣。在如此细节问题上尚且如此,更遑论在一些基本、原则问题上作什么深入讨论了,社会一旦回避在重大问题上作深入讨论,下一步的方向都无法确定了,试想改革开放前如果没有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使得在某些问题上形成较统一认识,改革开放如何能突破重重阻力而进行,到今天很多问题也同样到了不得不深入讨论的时刻,是回避问题还是勇敢迎接也同样是摆在社会的选择,如果说在操作层面上马上开始容易产生问题,那么先就问题本身进行某种程度的探讨不失为好的开始,那么如何适当激发、保障参与讨论公民的话语权是个政府应该考虑的问题,是积极参加还是站在对立面,当然我想关于讨论的态度、技巧和方式不仅是政府也同样是每一位公民应该学习的基本,但掌握话语权、公共资源的政府是否应带头做个表率呢?
第三章 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这一章回到本文最开始提到的问题上了,那就是自由是否是中国人价值观中必有之意呢?根据书中第三章的标题,不难看出作者认为自由是个性的保障,而个性是人类福祉因素之一,因此应该可以得出作者对于自由为人类必需品的结论。而问题最蹊跷的在于中国人在文化传统中好像对此并没有什么要求,中国人对于人的理解是人首先是社会人而不是自然人(个体),人出生就在各种各样的关系中,由此如果不处理好这种种社会关系,人是无法得到幸福的,人不仅从种种社会关系中得到物质上的需要,同时也满足了其精神上的需要。按照马斯洛理论的需求理论,中国人正是从各种社会关系中满足了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而个人自由对于我们似乎是可有可无之物,梅因在《古代法》中对西方法制史简要概括为从身份到契约,这一转变过程伴随着新的人文精神,人被重新定义和发现,于是独立个人的自由显得格外重要,西方正是将社会视为每个公民个体集合,以单个个人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尽一切可能激发个人的能力发展,比如社会财产制度、公法制度、甚至教育都是以个体为切入点,以此追求平等、个性,使得个性张扬,使每一个人的理性得到充分发展,社会生机勃发,没有僵化的道德领袖和权威,任何新的理论和发现都是被鼓励的,因此才有了德先生和赛先生理念的深入人心和突飞猛进。书中得出结论个性是人类福祉因素之一,社会应不遗余力保障个人自由,不仅在思想言论上应保持消极干预的态度,相反为了更广阔的自由要积极鼓励不一样的言论和思想,要注意保护少数人的不同思想,不一样本身就是财富。
自由的好处不言而喻,但现在撇开政府不谈,就连国家普通公民还对自由一词有所顾忌,也就是说无论权力者还是权利者对自己拥有自由都没有信心。事实上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绩究其根本,就是在于在经济领域松绑了,给予了经济自由,给予了公民相当程度的经济处分权,农民可以相对拥有土地的处分权,城市居民可以勇敢从事工商行业,因为自由激发了人民的主体性和积极性,更通俗地说,让人民有了真正当家的感觉,人民的自由就是最大财富的源泉。我们受惠于自由依然浑然不自知,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悲哀。也就是说没有了自由,就没有了自己的主体性,回到裴多菲的诗句中去,离开自由的爱情最终会使得双方窒息,丧失了自己发展的可能性,于是双方最后还是失去了爱情;没有了自由的生命,那生命的意义就不是由自己发现,而是被别人预先设计好,随之而来的结果与主体已经没有相关了。不自由毋宁死的叹息,当个体在生存时总是由于社会既有的僵化道德、教条或者潜规则而放弃自由,个体的幸福感就得不到满足,人的创新从何谈起!
四 结论
论自由一书毕竟是密尔在两百年前写的著作,由于欧洲宗教对意识形态的限制一直保持了较大的影响力,在书中,作者在每一篇都用了一定篇幅挑战这一核心,由于东方文化中缺乏基督教的宗教信仰,很难评价纯粹的宗教对于自由的限制,但是在本文中所谓中国人的自由观实在是很有趣的课题,我们无法从本书中窥得答案,但比照两百年前古人的观点,我们是否对得起前人浴血奋战而换来的自由呢?我们是否有自信去理性探讨并争取自由呢?胡适曾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争国家的自由!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封建时代早已过去,我们还有奴才意识吗?仍不需要自由吗?看完这本书,问题仍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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